原標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的那些事兒③(職稱證書補發)
來源: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23〕16號)規定,紙質證書遺失的,持證人可以向證書發放機構申請補發紙質證書。2021年以后,已經制發電子證書的,不再補發紙質證書,電子證書和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據《河北省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在全省建立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庫及進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職(執)業資格普查登記和換證工作的通知》(冀職改辦字〔2008〕63號)等文件精神,持有民辦科技單位、鄉鎮企業、農民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再換發、補發職稱證書。
一、職稱證書補發需提交資料
1、本人遺失補發申請;
2、遺失補發登記表(一式三份);
3、遺失補發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原件、復印件;
5、本人小二寸照片二張(藍底或紅底);
6、登報遺失聲明。
注意:所有復印件上需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現工作單位公章。
二、職稱證書補發流程
1、縣屬企事業單位:按照申報人所在單位、縣級單位主管部門、縣人社局、市人社局的程序逐級申報。
2、市屬企事業單位:按照申報人所在單位、市直主管部門、市人社局的程序逐級申報。
三、職稱證書補發部門
職稱證書補發按照“誰發證、誰受理、誰補發”的原則:
1、初級職稱證書補發:各縣(市、區)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門負責下屬企事業單位的初級職稱證書補發資料審核,審核后報市人社局備案并補發證書。
2、中級職稱證書補發:逐級報市人社局審核后補發證書。
3、高級職稱證書補發:逐級報省人社廳審核后補發證書(高級自主評審單位直接報省人社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