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黨紀、政紀處分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資格。
依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第40號令),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職年限連續計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當年度任職年限,其余任職年限累計計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當年不得申報職稱。
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或取得相應職業資格后,業績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所從事專業的市(廳)級科學技術獎勵三等獎以上1項(須取得個人獎勵證書,下同)。
2.作為項目主要貢獻人,獲得所從事專業的市(廳)級工程技術獎1項。
3.取得所從事專業的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且已開發實施并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4.參與編制所從事專業省級以上技術標準、技術規范、施工工法等1項,或企業標準2項,且已頒布實施。
5.參與完成與所從事專業相關的市(廳)級工程1項,或參與完成水利水電科學研究、工程建設(含規劃、勘測、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質量檢測、技術專業審查等,下同)、技術創新(含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研制、開發與推廣,下同)、工程技術改造項目2項,經行業主管部門或第三方評價或通過驗收。
6.從事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在保障工程安全運行中作用明顯經主管部門認可,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