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助理工程師后,業績成果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三條以上:
1.作為參與完成人,獲得市(廳)級科技獎或其他同等獎項三等獎以上1項;或參加市級以上網信專業領域相關賽事,本人實際參賽,個人或所在團隊獲三等獎以上獎勵。
2.作為主要完成人,主持或參與完成1項市(廳)級以上網信專業項目(課題)并結項。或者縣級及以下事業單位人員,主持1項或參與完成2項縣(局)級網信專業項目(課題)并結項。
3.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以上行業學會和協會相關獎項二等獎1項以上。
4.主持完成本單位網信專業領域項目、產品或服務的設計開發工作,通過市(廳)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驗收。
5.作為主要成員,參與組織策劃網絡傳播活動2次以上,取得良好傳播效果,獲得市(廳)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處置網絡輿情2項以上,取得良好社會效果,獲得市(廳)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作為主要技術支持人員,參與處置較大級以上網絡安全事件2項以上,及時堵塞漏洞并有效減少損失,得到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肯定;或本人發現國家信息安全漏洞庫或國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臺認定并編號的信息系統漏洞高危級1個或中危級以上2個。
6.參與完成網信領域相關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1項以上。
7.參與市(廳)級以上網信專業發展規劃、戰略決策、政策標準、法律法規的制(修)定1項以上,并頒布實施;參與撰寫網信專業專項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1篇以上,獲得市(廳)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其創新成果等得到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推廣使用。
8.作為主要成員,在1項市(廳)級或2項縣(局)級信息系統建設項目中,參與完成工程項目的規劃和實施工作,并通過市縣相關部門驗收。
9.作為第一作者,在學術期刊發表網信專業論文;或作為第一作者在省級以上新聞網站、客戶端或其他平臺發表網信專業理論文章1篇以上,單篇不少于3千字且閱讀(瀏覽)量達10萬以上。
10.因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突出,獲縣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