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間的。
專業技術人才受到政務(黨紀)處分,在處分影響期內的。
在其他規定不得晉升職稱(職務、職級)期間的。
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引進、開發、推廣工作1項并編制完成技術報告或總結材料。
2.參與設計、施工、設備運行或維修、生產技術管理、節能降耗等方面解決技術難題,取得較明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形成總結材料。
3.技術項目、攻關項目、科技項目的主要完成者(以獎勵證書、表彰文件或項目成果驗收報告等為準)。
4.地(廳)級以上項目(課題)的主要參與者。
5.獨立撰寫技術報告2篇,具有一定學術價值或實用性。
6.獲得授權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