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部門審查未結束和受處分在處分期內的。
上年度評委會評審未通過,申報當年未取得新業績的。
申報當年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須達到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一)達到下列條件標準1項:
1.獲市廳級以上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縣(市、區)科技獎勵一等獎(前6名)1次。
2.參與完成省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或完成(前6名)省級項目子課題1項,通過結題驗收;或完成(前6名)市廳級本專業重點科研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
3.參與完成省市場監管部門或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發布實施的地方標準、規范、規程、定額或標準圖集1項。
4.參與完成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工程工法1項。
5.獲得與本人專業技術工作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1項。
6.獲本專業全省技能競賽三等獎以上1次。
7.作為主要技術人員,參與并完成1項大型工程的設計、施工、工程管理等全過程。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2項:
1.參與完成省級項目子課題1項,或市廳級本專業重點科研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
2.獲得與本人專業技術工作相關的國家實用新型專利(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1項。
3.參與完成的工程項目獲市州優質工程獎(如白塔獎、麥積獎等)1項。
4.作為主要設計人,參與并完成1項中型工程或2項小型工程的設計。作為項目經理、安全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參與并完成1項中型工程或2項小型工程的施工。作為主要參與人,參與并完成2項中型工程或4項小型工程管理的全過程,并以本人為主編制了主要技術管理文件。
5.在省級學術期刊上全文公開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或完成能夠體現本人主要工作業績、技術水平的技術工作報告1份。
6.獲得年度考核2次以上優秀。
7.參加脫貧攻堅或鄉村振興工作獲鄉鎮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
以上業績條件1-4項每達到1次就計算為達到1項條件標準。其他計算夠1項后,超過部分不得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