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的通知
按照省廳《關于做好2024年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遼環綜函〔2024〕139號)、市人社局《關于做好葫蘆島市2024年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及《關于做好葫蘆島市2024年非公有制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結合我市生態環境行業實際,現就做好我市2024年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審原則
堅持破“四唯”和立“新標”,以激發專業技術人才創新活力為目標,堅持“先立后破”,力避“一刀切”、簡單化,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貫徹落實體現思想品德、職業道德、業績貢獻、專業能力、技術水平、學術影響力、創新成效、決策咨詢、人才培養、公共服務等多維度的評價指標體系,實施有利于專業技術人才發揮作用、潛心研究和創新創業的職稱評審標準。
二、評審范圍及權限
與我市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等建立人事勞動關系以及在我市工作1年以上自由職業,并從事生態環境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
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職稱評審設置4個專業,分別為生態環境工程、生態環境科研、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管理。
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職稱評審設置5個層級,分別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
遼寧省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生態環境行業正高級技術職務評審;葫蘆島市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負責生態環境行業副高級技術職務評審;葫蘆島市環境保護中初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生態環境行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并負責高級技術職務評審的初審報送。
三、評審標準
執行《遼寧省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職稱評審標準》(遼人社職〔2023〕47號)及國家、省有關職稱政策規定。同時,根據職稱改革有關要求對相關內容做如下說明:
(一)將《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的重大項目、重點工程、重要工作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
(二)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注重評價原創性貢獻、學術影響力和研究能力。
(三)繼續落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一步明確申請職稱評審不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的通知》(遼人社職〔2019〕1號)要求,申報人員不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由申報人所在單位通過學信網查驗、打印查詢結果,并由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學信網無法準確查詢的,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出具個人學歷、學位信息審查情況材料,并由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
(四)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不作為職稱申報和評審的前置性必備條件,已取得的職稱外語或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證書評審時仍予以量化賦分。
(五)參評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評專業不相近的,需提供近三年內與報評專業相近的繼續教育證明。
四、評審方式
繼續實行綜合評價和業內認可的評價模式。綜合評價是按照評價標準建立量化賦分體系,由評委會專家對參評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量化賦分;業內認可是評委會專家在例會評審時,通過答辯的方式對參評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水平進行考察。最后,由評委會辦事機構根據綜合評價和業內認可評價分數進行加權匯總,投票表決確定申報人員是否具備申報級別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例會期間,紀檢監察部門對評審過程進行現場監督。
五、申報要求
按照“誰推薦、誰審核”,“誰評審、誰負責”的原則,生態環境行業技術資格評審繼續實行個人申報、民主評議、集中公示、單位推薦、主管部門審核、政府人社部門審查的申報辦法和評委會綜合評價、業內認可的評價模式。未經申報程序的材料,不予受理。不接收個人報卷。
(一)申報人員嚴格按照評審標準準備相關材料,并根據組卷要求(詳見附件1)組卷。主卷材料均按對應的申報要求加蓋推薦單位、主管部門、有關人社部門審驗公章;申報材料需A4紙打印、印章齊全,凡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繼續實行個人和單位雙重承諾制。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在《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附件2)第9頁“備注”欄內按要求提示填寫承諾內容。對在職稱申報、評審、公示等環節及評審結束后,發現申請人有弄虛作假行為并核實的,撤銷其申報資格;取得職稱的,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
(三)嚴格實行層層推薦負責制。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須成立相應考評領導小組,采取考評專家、單位領導、人事干部等方面聯審的方式,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考評,并經所在單位集中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無異議,主管領導簽字并蓋章后,方可推薦上報。申報材料不全或需調整的,須在規定補充材料時限內進行補充完善。未按以下要求審查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各企事業單位正高級申報材料履行所在單位推薦申報程序后,由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查,主管領導簽字并蓋章,再經市級人社部門審核后,統一上報至省生態環境廳評委會辦事機構。
2.市直屬各單位、市屬有關企事業單位副高級申報材料履行所在單位推薦、審核程序后,統一上報至市人社局評委會辦事機構。
3.市直屬各單位、市屬有關企事業單位副高級以下申報材料履行所在單位推薦、審核程序后,統一上報至市生態環境局評委會辦事機構。
六、其他事項
(一)申報人員所提供的科研成果、業績材料、論文等,須是在取得現級別專業技術資格后,重新獲得的生態環境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有關材料。所提供的獲獎證書,應為生態環境專業或相近專業的獎勵項目。非生態環境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材料及獎勵項目等不能作為晉升本專業職稱的依據。
(二)正高級工程師職稱申報材料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副高級工程師職稱及以下申報材料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申報人員學歷和任職資歷計算到2024年12月31日,資歷年份為周年。
(三)各有關單位要對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嚴格把關,并同時上報填報完整、加蓋公章的紙質版和電子版《2024年報評遼寧省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基本情況表》(附件6)及《2024年報評遼寧省工程系列生態環境行業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一覽表》(附件7)。
(四)公務員、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及在受處分或處罰期間人員均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適當放寬學歷、論文和科研能力要求。
由單位駐派國外工作(滿兩年,不含已回國)的參評人員和由政府選派的援疆援藏參評人員,在援外和選派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參加職稱評審的,出具有效證明后,可按現行標準條件申報參加職稱評審,參評時,可免線下答辯。
(五)評審答辯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七、報卷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安排
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16:00
請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報卷,過期不予受理。
(二)報卷地點及聯系方式:
地址:龍灣大街24號葫蘆島市生態環境局515室
聯系人:白金
電話:(0429)6661505
郵箱:stjrsk 163.com
葫蘆島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