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鞍山市工程、農業、經濟系列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各有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根據《關于印發2024年全省職稱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遼人社發〔2024〕4號)、《遼寧省職稱管理暫行辦法》(遼人社規〔2020〕3號)等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將2024年鞍山市工程系列、農業系列、經濟系列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及權限
凡在鞍山市從事工程、農業、經濟有關專業技術工作,并與我市單位確立了人事勞動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受戶籍、身份、檔案等限制,只要符合條件,均可申報相關專業參加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1、鞍山市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工程系列(機械、電氣、冶金、化工等)副高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2、鞍山市農業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農業系列(農學、畜牧獸醫等)副高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3、鞍山市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金融、工商管理等)經濟系列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具體評審專業詳見附件1。
二、評審標準
(一)工程、農業系列報名條件
1、學歷資歷要求:
初級:
中專畢業滿五年,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
大專畢業滿三年,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
本科畢業滿一年,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
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
中級:
大專畢業滿七年,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
本科畢業滿五年,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
碩士研究生畢業滿兩年,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
高級:
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滿五年,取得中級職稱滿五年,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
2、工作業績、成果、獎項、論文要求:
以省各主管部門現行評審標準為準(詳見附件2)。
(二)經濟高級系列報名條件
經濟專業高級職稱考試合格人員可報名參加評審,業績獎項等評審標準參照遼人社發〔2021〕10號文件。
三、評審原則及評價方式
鞍山市2024年工程、農業、經濟系列職稱評審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注重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專業性、技術性、實踐性和創造性,突出專業技術人才工作實績、創新成果,將科研成果取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具體評價方式如下:
(一)工程、農業系列(滿分100分):
1、初級采取閱卷量化賦分(報卷后不再進行考試及答辯,按照本人提交材料進行量化賦分)的方式進行評審。
2、中級采取閱卷量化賦分(占權重40%)+答辯(占權重60%)的方式進行評審。
3、副高級采取閱卷量化賦分(占權重40%)+答辯(占權重60%)的方式進行評審。
(二)經濟高級(滿分100分):
考試成績不計入權重總成績,只作為報名參評基礎條件。采取閱卷量化賦分(占權重40%)+答辯(占權重60%)的方式進行評審。
最終評委會根據申報人員評價結果,由評委無記名投票表決確定是否通過申報級別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評審結果將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通知公告”和“職稱發證”專欄進行公示。
四、申報程序
申報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各申報單位要成立相應考評領導小組,對學歷、學位、論文、著作、業績成果、獎勵等進行審核。經綜合考評審核合格的人員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用人單位按照管理權限將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逐級上報,經單位主管部門或所在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后,推薦到相應專業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一)在鞍山市事業單位工作的參評人員
1、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人事部門申報。
2、縣(市)區、開發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本地區人社部門申報。
(二)在鞍山市企業單位工作的參評人員
在企業所在地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申報。
各縣(市)區、開發區申報職稱部門聯系方式:
單位:辦公電話(區號0412)
海城市:3857633
臺安縣:4939611
岫巖縣:7829162
鐵東區:2669261
鐵西區:7166427
立山區:8772028
千山區:2319017
高新區:5223383
經濟開發區:8831700
千山風景區:8070071
五、申報時間及地點
(一)個人報卷時間:2024年7月26日—8月12日(雙休日除外),按申報推薦渠道到所屬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和相關管理部門申報。
(二)全市匯總時間:2024年8月15日—8月28日由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各主管部門統一報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一科匯總(匯總階段不再接受個人報卷)。
六、評審時間
擬定于2024年10月—11月進行。具體評審時間、專業、地點以正式通知為準。
七、相關政策
(一)規范單位推薦申報程序。各申報單位要成立相應考評領導小組,采取單位領導、紀檢監察干部、人事干部、考評專家等聯審的方式,依據申報人員的人事檔案、專業技術檔案、業績成果、日常考核和實際貢獻等,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考評,并經單位集中公示無異議后,方可由所在單位推薦至主管部門,經主管部門或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報送相應評審委員會。
(二)實行個人和單位雙重承諾制。申報人員須在《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第九頁“備注”欄內填寫:“本人承諾: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并按有關規定接受相關處罰”;申報者所在單位須在個人承諾內容下填寫:“承諾推薦的申報人員所有材料真實有效”,由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
(三)申報人員要在本人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四)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資格時,所提供的論文和科研成果等,必須是在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后重新獲得的,否則不能作為申報晉升條件;申報的獲獎證書和相關材料,應為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非本專業或非相近專業的獎勵項目或材料不能作為晉升本專業職稱的依據(增刊、論文刊物的征稿通知、清樣稿以及無ISBN統一書號的論文集不作為評審依據)。
實行研究成果及論文、期刊、著作檢索查詢制度。申報人員參評職稱所提供的論文、著作和科研成果等均要通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進行論文期刊信息查詢,并打印查詢頁;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研究成果及論文、著作的信息檢索并打印查詢頁。查詢結果須加蓋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印章。
申報材料(包括論文、著作、成果、獎勵等)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個人報卷截止的時間。資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五)對提供偽造虛假學歷、資歷、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工作合同、社會保險等相關材料的人員,一經發現將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已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予以撤消;已聘用專業技術職務的予以解聘;三年內不得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資格。情節嚴重的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中省直駐鞍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我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須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委托函。
(七)各級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參評人員需提供近三年內(2021-2023)年度考核結果,合格及以上可以申報。
(八)所有工程、農業系列的專業中級資格申報條件均已放開,滿足相應條件可直接申報中級職稱,無需取得助理級資格。
(九)在我市工程技術領域從事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申報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評審的,按照《關于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能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工作實施方案》(鞍人社〔2020〕33號)有關規定執行,見附件2。
(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申報人員應當為本單位在職的專業技術人才,離退休人員和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十一)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58號)要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參加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十二)2024年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評審,經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由遼寧省應急管理廳代我市評審,請參評人員按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開展2024年全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遼應急人事〔2024〕3號)要求參加評審。
八、申報材料及組卷要求
(一)申報材料分為主卷材料和副卷材料。
1、主卷材料(自行準備檔案袋,注明單位、姓名、申報專業、級別,本人聯系電話。材料袋上信息及所有報卷材料必須由本人填寫,不可他人代寫)。
①《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見附件3)
(1)《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高級一式3份;中初級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用訂書器裝訂好。
(2)評定表需準確申報、規范書寫(封面上的單位要寫全稱,并加蓋單位公章,大型企事業單位需細化到二級單位名稱;申報資格名稱后加括號注明申報專業名稱)。
(3)申報專業名稱應與公布的評審專業名稱相一致。
②《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報評材料》(見附件4)
(1)《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報評推薦表》。
破格申報人員另需填報《遼寧省破格評定人員審核表》(見附件5)一式3份,其中1份裝訂在報評材料中。
(2)學歷資歷
裝卷順序為:1.身份證復印件。2.畢業證復印件(需要提供教育部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生登記表(2001年之前畢業在教育部學信網查詢不到的需要提供);畢業證專業與參評專業不一致的,需要提供繼續教育學習證明(復印件)。3.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
(3)業績成果
包括取得本級專業技術資格以后所獲得的業務獎勵證書、科研成果證書、所完成工程項目的原始材料等的復印件。證書上未標注個人姓名的集體獎勵證書,須提供充分的個人參與項目的原始材料,并在個人姓名處做出明顯標記。申報人員應選擇3—5個規模較大、級別較高、最能代表個人水平的項目進行填報。組卷時要按《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第三項“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填報項目的順序進行裝訂。工程圖紙等較厚、較大材料,請縮印后選擇主要部分裝訂入卷。科技進步獎、專利證書等獎項需附相關證明材料。
業績成果裝訂順序與《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內填寫順序要保持一致。
※申報業績按照標準中滿足的選項用口取紙明確標注出來并粘貼在相應位置。
(4)論文著作
論文、著作或技術報告的復印件(應有封面、刊號、目錄和論文內容),并在論文和著作的目錄復印件個人姓名處做出明顯標記。
(5)其他材料
榮譽證書、學術(銜)稱號等復印件。事業單位人員提供近三年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主卷裝訂材料要控制在350頁紙(雙面700頁)以內。申報人員要精心設計和選擇主卷裝訂材料內容,既要確保將有價值材料全部裝訂入卷,充分體現本人業績成果,又要簡化和取消一些無評審價值的材料。凡未裝入主卷內的材料,評審量化賦分時不作為有效材料。以上所有復印件均需經申報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加蓋公章。
2、副卷材料(原件)
畢業證書、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論文、著作、有關證明材料、工作業績原始材料等原件(自行準備材料袋)。
各類證書原件及申報項目等原始材料經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直接返還。
3、其他
①評定表封面上另需粘貼1張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其中第八項評定意見里將姓名、單位等信息填寫完整。評定情況填寫完整(如下):經評定(認定)XXX同志具備工程/農業/經濟系列機械/電氣/環境工程專業高/中/初(級)專業資格(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填寫)
②《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評審結束后全部返還本人(其中一份由本人存入本人檔案)。
九、其他事項
(一)各縣(市)區、開發區、市直各主管部門、各單位要對申報人員嚴格把關,經公示無異議的,方可推薦上報。
(二)未盡事宜,按省市有關職稱工作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1:鞍山市2024年工程、農業、經濟系列評審專業設置一覽表
附件2:工程、農業、經濟系列評審標準
附件3:《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
附件4:《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報評材料》
附件5:《遼寧省破格評定人員審核表》
附件6:《2024年推薦參評晉升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匯總表》(該表由各縣(市)區、開發區,各主管部門統一上報)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