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人社職字(2024)20號
運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全市2024年度民營企業工程系列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單位:根據運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運人社職字[2024]12號)要求和省人社廳《關于轉發人社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38號),及《山西省鄉鎮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實施辦法(試行)》(晉人職通字[2000]79號),結合我市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實際,現就2024年度全市民營企業工程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安排如下:
一、組織實施
2024年度民營企業工程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管理和指導下,由運城市民營企業工程系列中級職務評審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
二、評審范圍在全市各類民營企業中從事建筑、市政、道路、電氣園林、輕工、冶金、機械、化工、測繪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本實施意見申報評審取得的任職資格,只在民營企業中有效。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申報人所在企業須成立一年以上,且申報人須2024年5月底前在我市民營企業繳納社會保險,現申報單位與繳納社保單位一致。
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
2.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以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開始收受審報評審材料之日為界)。
3.違法人員、黨員受到黨紀處分且在處分期間的。
4.不屬于上述工程專業評審范圍的。
三、申報條件
(一)品德條件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凡申報民營企業工程系列中級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廉潔自律忠于職守,誠實守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學歷條件
需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三)資歷條件
申報中級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申報中級任職資格評審的人員,具有本專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任助理工程師5年以上;具有本專業大專畢業學歷,任助理工程師4年以上;具有本專業本科畢業學歷,任助理工程師3年以上。
2.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的專業技術人才,未按規定考核初聘相應職稱的,大專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本科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四)能力條件
1、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完成縣級以上或中型企業重點工程技術項目兩項以上,經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2、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完成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等項目兩項以上,并通過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3、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與本人現從事專業相關的發明或實用型專利一項以上。
4、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完成行業標準、規范、產品研制報告、技術推廣總結、施工工法、科研項目研究報告一項以上,并經相關部門審核認定。
5、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完成的工程項目獲得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表彰或在所處省級行業協會組織的評比中獲最高獎。
6、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千完成企業工程項目方案工程項目設計、工程造價報告等三項以上,并經有關單位鑒定認可。
符合以上條件中任意一項,需附有相關技術闡述的文字說明材料。
(五)高技能人才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在生產一線從事本評審范圍專業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參加工程師職稱評審,按照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方案》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55號)執行
四、評審程序
1.推薦。評審范圍內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人員個人提出申請,按要求填報山西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并整理相應申報評審材料,經所在企業審查同意,報縣(市、區)民營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匯總,然后由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蓋章,經市人社局抽查后交民營企業工程系列中級評委會推薦。
2.評審。由市民營企業工程系列中級評審委員會,對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采取現場答辯的方式,對參評人員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逐一進行考核評議。
3.審批。市民營企業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將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報市人社局批準行文,頒發任職資格證書。
4.聘任。各企業根據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從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中聘任,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待遇。
五、申報材料要求
1.山西省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一式三份,貼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雙面膠裝)。
2.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中國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信息管理系統查驗報告(驗證有效期選擇6個月并加蓋單位公章)
3.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資格證、通過任職文件(原件、復印件1份)。
4.身份證復印件,所在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申報人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專業技術工作總結一份(打印)字數在1000字以上。7.申報人員圍繞本人專業撰寫答辯論文一篇(打印),字數在2000字以上(評審材料內裝訂一份,單獨裝訂兩份);標題統一為二號黑體,內容為三號仿宋,行業間距為固定值28磅,頁邊距上下左右均為2.5厘米,頁碼底端居中,A4紙雙面打印。
8.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研制報告、工程項目方案施工工法、行業標準、科研項目研究報告、技術推廣總結等體現工作能力、業績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附中標通知書、立項報告、合同、備案、批復、驗收等相關文件材料及證明本人在提交的工作業績中擔任的角色、從事的具體工作等有關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9.《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綜合考評表》15份(用A3紙打印);
申報所要求的材料除《山西省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和《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綜合考評表》外其余裝訂成冊,原件不裝訂。檔案袋要寫清姓名、工作單位、申報專業。
六、其他有關問題的說明
1.根據晉人社廳發(2021)28號文件精神,實行“三公示”制度。單位對評審條件、擬推薦人員的條件及單位鑒定意見要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逐級上報。
2.評審條件中的學歷。學歷以申報時已取得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承認的,與本人所從事專業相同或相近的畢業文憑或學位為準。
3.任職年限按實足年度實算。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例如:本科畢業申報中級人員任職年限為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助理級任職資格,以此類推。)4.非公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5.申報人員及推薦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負責嚴格審查申報人員的資格條件和有關材料,做到真實可信,客觀公正,對在學歷、資歷、業績成果等方面弄虛做假的申報人員,一經查實堅決取消當年參評或評審通過資格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
6.加強監督監管。市人社局將先后對評委會接收的申報材料評審結果進行抽查,凡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否決。
7.需及時報送材料。各縣(市、區)要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統一報送(不受理個人申報事宜)。收審材料時間為2024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報送材料時要出具推薦函,推薦函內容包括:推薦過程是否按照要求實行三次公示制度,被推薦人是否符合申報條件,材料證件是否真實,并要求單位審核材料的責任人在推薦函中簽名報送地址:運城市民營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科教質量科(運城市府東街221號)。
8.本安排意見未及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
有關內容請查詢:運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Ychrss.gov.cn)
運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