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工程系列紡織專業職稱評審方案
為做好2024年度天津市工程系列紡織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函〔2024〕418號)的文件要求,結合我市紡織行業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情況,特制定本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專業層級
2024年度申報工程系列紡織專業(高、中級)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須按照本方案要求進行申報。
二、參評范圍
(一)本市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駐津單位)中在職的紡織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紡織專業技術工作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均可參加職稱評審。在津從事紡織專業技術工作的港澳臺地區人才和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人才,可按規定申報。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紡織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
(二)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22]26號)有關規定,申報工程技術紡織專業職稱。
(三)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與職稱銜接對應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3]64號)規定,取得紡織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且符合晉升高一級別職稱標準條件的,可持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和用人單位聘任證明直接申報。
(四)申報紡織專業職稱評審的人員(以下簡稱申報人),應符合《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津人社規字〔2019〕4號)、市人社局會同行業(專業)主管部門發布的27個系列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評價標準及各專業職稱評價政策規定的申報條件。本市在站博士后可以通過其博士后設站單位申報副高級職稱。同一申報人一般每次只能申報一個系列或專業,每年同一系列或專業只能申報一次。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五)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處分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已離退休人員不在職稱評審范圍。
三、評審標準
2024年本專業職稱評審有關標準條件,按照市人社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印發《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9〕39號)以及我市有關政策執行。
四、評審方式
2024年本專業職稱評審方式為:專家評審、專家評議與答辯結合(其中對于不具備規定學歷申報人員,根據其申報專業級別安排專家組對其進行答辯,答辯合格,方可進行專家評審)。
五、材料要求
職稱評審由各級用戶通過“天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進行申報并提交審核,評委會審核通過后,生成《天津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和《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表》,必備上傳材料為:
1、學歷(學位)證書;
2、已取得的最高級別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3、申報單位與申報人訂立的勞動(聘用、勞務)合同
(要求須有:甲乙雙方基本情況、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甲乙雙方蓋章簽字頁)
4、業績綜述1份(不少于2500字,需申報人簽字并加
蓋申報單位公章)
5、破格申報人員除符合評審標準要求外,需上傳申報
單位蓋章的推薦報告。
6、任現專業技術職務期間公開發表的反映本人學術水
平的論文或著作1份:申報高級3篇論文原件(其中:一篇
交流論文;要以第一作者或獨著身份公開發表至少兩篇),
申報中級2篇論文原件(其中:一篇交流論文;要以第一作
者或獨著身份發表至少一篇)內容要含刊物的刊號、目錄及
本人論文,并在目錄中用醒目記號標注本人發表)。
7、繼續教育承諾書。
8、專利、獎勵證書、項目、案例、研究報告、試制總結、工作方案、設計文件、業績證明函等能夠證明本人創新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的業績材料1份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單位推薦意見(書面)加蓋公章(如破格需在單位推薦意見中說明)
六、時間安排
各專業主管部門應按照本年度全市統一的職稱評審時間要求,安排本專業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具體格式如下:
(1)10月8日—11月1日:(網上申報)
(2)11月25日—12月5日:組織不具備規定學歷答辯
(3)12月11日—12月31日:召開評審會議
(4)1月2日—1月8日:對參加評審的申報人員,在在職稱評審系統將評審結果面向社會公示。
(5)1月19日前:上傳評審工作報告及通過人員信息
七、工作安排
(一)發布評審方案。于9月25日(星期三)前向社會公布本專業職稱評審方案。
(二)開展申報推薦。申報人自10月8日(星期二)起登錄職稱評審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報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審核材料后開展推薦,對推薦結果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資料需以圖片方式留存備查,并在職稱評審系統中上傳,外省市委托代評人員需提供備案材料。業務主管部門對所屬用人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提交至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在線審核提交工作應于11月1日(星期五)前完成。
(三)組織專家評審。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受理業務主管部門提交的材料,并按要求做好申報材料審核、專業考試和專家評審等工作。召開專家評審會議7日前應在職稱評審系統上報評審計劃并完成評審專家抽取工作,全部評審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四)公示通過人員。評審結束后,在職稱評審系統等媒介對通過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獲取職稱證書。公示無異議的,在職稱評審系統中公布評審結果,并生成電子職稱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在線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及電子版《天津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交存檔部門歸檔。
八、其他需說明情況
1、根據《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價激發企業創新活力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9〕15號)精神,對我市各類企業引進和培養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企業可根據其業績水平直接申報相應級別職稱。其中,與我市企業簽訂工作協議1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在津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柔性引進人才,可在我市申報參評;對企業已聘用的應用型人才,申報職稱時可憑企業自主認定的專利、案例、研究報告等成果形式替代論文,對經市人才辦認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領軍企業中的核心人才,可由企業董事長簽署《業績證明函》,用于替代論文。
2、對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人員,可按國家相應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由用人單位聘任相應級別職稱;對符合高一級別職稱申報條件的,可憑職業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明直接申報。
3、支持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貫通發展,按照《技能人才分類評價實施細則》(津人才辦〔2019〕6號)文件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報工程技術系列相關專業職稱。
4、繼續教育要求按照本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作為職稱申報評審必要的基本條件。對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實行申報人承諾制,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逐級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核驗,市人社局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抽查,對承諾不實的申報人取消當年申報資格。申報人在職稱信息系統中如實填報各年度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學時、專業培訓學時和總學時數,無需上傳佐證材料。
5、優化職稱申報評審服務,實行“免跑即辦”,統一使用“天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職稱評審信息系統”,網址:http://rzc.hrss.tj.gov.cn:8081/zcpsqd/home),實現網上申報、網上辦理、網上查詢、網上評審、網上發證。申報人所有信息和佐證材料、業績材料均在網上提交,除個別專業外,不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申報人、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評委會不再逐級傳送紙質申報材料。全面應用職稱證書電子印章、社會化職稱評委會電子印章和業務主管部門二維碼,評審通過人員在線自行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和職稱電子評審表。
6、其他未盡事宜以《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為準。
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紡織專業副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2024年9月20日
附:
2024年評委會安排情況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