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度各系列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溫職改辦〔2024〕1號
各縣(市、區)職改辦,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各有關行業協會: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4〕3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各系列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年度評審計劃。經征求各評委會意見,結合浙人社函〔2024〕33號通知精神,制定《2024年度溫州市各系列(專業)職稱評審計劃》(詳見附件),請各評委會辦公室按照評審計劃要求,認真開展2024年度職稱評審(推薦)工作。所有評委會需在年底前完成評審工作。
二、規范有序做好評審工作。年度評審工作要按照《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溫州市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加強評審專家庫建設,嚴格對照評價條件和標準,認真開展資格審查、評前評后公示、評委會專家抽取、評審會議組織、評審紀律管理等工作。自主評聘的事業單位通過“浙江省事業單位人事工資管理服務系統”崗位審核后發布年度評聘計劃。出現申報對象評審通過后一年內未聘的事業單位,原則上暫停下一年度職稱申報。
三、科學完善評價條件標準。各評委會辦公室要以突出品德、能力、業績、貢獻為導向,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價條件和標準,建立健全符合人才職業屬性和工作特點,能充分體現職業道德、專業能力、學術技術成果、人才培養、行業影響力、社會貢獻度等多維度、多指標、多要素的量化評價賦分體系,破除“唯學歷”“唯論文”“唯科研”等傾向。相關評委會辦公室要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辦法》(浙人社發〔2022〕77號)有關規定,結合本行業技能人才特點,將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的條件和要求在評價標準中予以明確。同時,有關單位要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確保兩類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政策落實落地。
四、切實推進職稱信息化建設。各級各系列職稱評委會(含自主評聘委員會)須統一通過“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職稱系統”)開展職稱申報與評審(包括職稱初定、調入、一事一議等),采用浙里辦掃描登錄實名驗證,申報對象嚴禁上傳涉密材料。各縣(市、區)職改辦和各有關單位要加強“省職稱系統”的宣傳,把推進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檔案庫建設作為一項日常性工作,督促相關專業技術人才及時登記和更新個人業績檔案,更好實現職稱申報、受理、審核、評審、公布、發證等一網通辦。
五、強化職稱評審監督管理。各縣(市、區)人力社保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職稱評審工作的監督檢查,依托“省職稱系統”,加強評聘信息歸集、共享和跟蹤預警;落實職稱誠信檔案管理機制,對評前、評后、日常工作中出現的投訴舉報及調查處理情況,應及時登記匯總。
附件:2024年度溫州市各系列(專業)職稱評審計劃
溫州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