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度寧波市工業工程技術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甬經信組〔2024〕93號
市直有關主管部門:
根據《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甬黨辦〔2019〕74號)等文件精神,現將2024年度寧波市工業工程技術人員中級專業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市直企事業單位中,現職從事機電制造、信息技術、石化工程、輕紡工程、材料工程、能源工程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并且原則上在寧波工作并由現工作單位繳納社保一年以上。
申報對象的現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時間計算到2024年12月31日,凡在此期限內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除按有關規定經批準延緩辦理離退休手續的以外,不再評定專業技術資格。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公布寧波市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設置及職稱自主評審(評聘)單位目錄的通知》(甬人社發〔2019〕62號)規定,已設置工程技術人員中評委的區縣(市)和管委會,由當地中評委負責本地區相關專業職稱申報評審工作。
二、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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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3.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法律法規規定需取得職業資格的,應具備相應職業資格。
(二)能力條件
1.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
2.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3.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4.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5.具有工業工程類學歷學位,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
?。ㄈ├^續教育條件
根據《寧波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細則(試行)》(甬經信組〔2018〕244號)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度參加繼續教育學習不得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公需科目不得少于18學時。
2024年度職稱申報時,要求2024年繼續教育學時需滿足結構比例和數量要求,且2021年至2024年繼續教育累計滿360學時。繼續教育學時,由系統自動獲取相關數據;如不能獲取數據,可從市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中打印,上傳掃描件。繼續教育學習情況納入評審考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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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業單位實行評聘結合。全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應在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事業單位審核推薦時需在“浙江省事業單位人事工資管理服務系統”中核定崗位。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2.關于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根據市人社局《關于印發<關于在工程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甬人社發〔2019〕60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申報程序和形式
1.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管理服務平臺(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進行申報,并上傳相關材料,個人對填報信息真實性做出承諾(具體申報辦法見附件1)。
2.單位審核。申報對象所在單位登錄管理服務平臺進行審核和報送工作(具體管理辦法見附件2)。各單位對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和業績材料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在填寫審核意見時錄入管理服務平臺。
3.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門推薦。根據申報對象單位隸屬關系,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門或市直主管部門登錄管理平臺(網址:http://zcps.rldbt.zj.gov.cn/028/login.jsp)進行材料接收、審核和推薦工作。
4.報送紙質材料。待中寧波市工業工程技術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中評委辦公室”)線上審核通過后,在系統中導出《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帶“浙江省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平臺”水印打印一式3份,A3騎縫裝訂,所有內容填寫在規定的頁面范圍內,不得增頁、附頁,評審表與相關業績材料內容必須嚴格一致。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上報中評委辦公室。
5.現場答辯。由中評委辦公室組織現場評審會,對申報人員進行面試答辯,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未按規定參加現場答辯的申報對象視作放棄評審。
四、其他事項
(一)材料要求。送審材料必須真實規范,申報對象和所在單位要對材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完整性負責。因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產生的不利影響由個人和推薦單位負責。
(二)公示要求。申報對象基本情況必須公示,《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等申報材料應在所在單位范圍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在填寫審核意見時錄入系統。
中評委辦公室在評審前,將在管理服務平臺和市經信局網站對申報對象的基本情況和資格審查情況進行公示。評審結束后,還將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
?。ㄈW歷認證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對象,可自動提取相關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動提取的,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登記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明材料(需檔案管理部門、所在單位審核驗證,由驗證人簽名,注明驗證時間,加蓋單位公章)。
?。ㄋ模┰诼氃趰徸C明要求。申報對象需提供《浙江省基本養老保險歷年參保證明》。如在外省交納社保的申報人員,需由個人提供省外繳納社保的相關證明。
?。ㄎ澹┥陥蠹o律。根據《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20〕47號)規定,對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由人力社保部門或經信部門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和省信用信息共享憑條,記錄期限為3年。
(六)職稱證書發放。2019年1月1日起,對我市通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全面實施電子證書管理,通過“浙江政務網”平臺打印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
五、申報時間和聯系方式
申報時間:網上申報開始時間為2024年7月24日,個人申報截止時間為8月26日,所在單位審核報送截止時間為9月6日,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周老師、余老師,聯系電話:89292060;地址:寧穿路2001號2號樓510室。
附件:
1.申報人員網上申報辦法
2.用人單位網上審核操作辦法
3.申報材料要求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0日